天正无讼 - 垂询电话:0546-8312348 天正清算 - 客服电话: 0546-7712348 【 天正智库专家汇 】
新闻资讯
“破产救治”催生新财富故事
发布时间:[ 2019-10-11 ]      浏览:( 1078 )

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,加大‘僵尸企业’处置力度,审结破产清算案件48件,完成市属国有困难企业‘破产一批’的工作任务,21户关联‘僵尸企业’有序退出市场在今年全市“两会”上,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爱云在工作报告中,对2018年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作了汇报,赢得了与会代表委员一致好评。

济南中院探索建立“1+3”破产审判机制,以“破产救治”为主线,以“破产重整、破产清算和专业化审判”为三个支点,让“僵尸企业”有序退出市场,依法推动困难企业资产重组和经济转型升级。近3年来,济南中院依法审结群康集团、山东佳辰、中国济南化纤总公司等各类破产案件69件,通过破产程序成功挽救濒危企业3家,处置企业债务212﹒08亿元,促进了辖区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。2019年5月,“群康集团”作为山东省第一起合并破产和解成功案例,入选最高人民法院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十大典型案例”。

“购买债权”:一个“百病缠身”企业起死回生的故事

2011年初,曾经风光一时的山东佳辰因经营不善,资金链断裂、不能清偿各项债务、诉讼缠身等原因停业,倒下了。一时间,职工与企业的矛盾剑拔弩张,一触即发。

2015年5月,债权人向济南中院申请,要求将山东佳辰进行“执行转破产”。

此时的山东佳辰,“家底”主要为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,总面积约合35亩,可供分配资产变现款项不足1.5亿元。经审查,最终确认债权人144户,债权金额3.75亿。

山东佳辰进入破产程序后,济南中院针对房地产市场逐步回暖,交易渐趋活跃的情况,准确识别重整价值,积极推动清算转重整,首先解决了企业由吊销状态转为营业状态的问题。

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,济南中院指导监督管理人通过多种方式向外界推介佳辰项目,积极寻求潜在投资人。2019年1月,山东佳辰和重整投资人达成一致意见,向济南中院申请清算转重整。该重整方案成功后,债权人的债权本息将获得全额清偿。鉴于此,济南中院裁定山东佳辰破产重整。

积极引导意向重整投资人先行解决涉众涉民生债权,是济南中院审理山东佳辰破产重整案的精彩之笔。在144户债权申报人中,有130户为购房性质债权人,该部分债权人虽经法院判决购房合同无效,山东佳辰应返还款项,但事实上已无法实现其购房目的。

在济南中院推动下,意向重整投资人与上述购房类债权人自愿协商谈判,以双方商定的合理价格(本金+合理利息)购买债权,使购房债权人权益及时得到及时、合理清偿,有力维护了民生权益,稳定了局面。“不但活过来了,还活得更精彩了!”山东佳辰一位老员工感慨地说。

2019年6月,山东佳辰股权调整完成,项目现场正式移交给投资人。“山东佳辰破产重整的成功,不仅实现了债权人利益的全部清偿,也是充分运用破产重整手段拯救具有经营价值企业再生的生动案例!”严琳琳说。

“对症下药”:一个关于“僵尸企业”市场退出的故事

2014年11月,济南中院集中受理了中国济南化纤总公司、济南合成纤维厂、济南第二棉纺织厂、济南仁丰纺织厂、山东小鸭集团冰柜有限公司、济南味精厂、济南周济莲花味精有限责任公司共7户市属国有困难企业破产清算案件。

这7户老国有企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是:一是企业职工人数众多,用工形式复杂,安置资金缺乏,职工内债调查、认定及清偿极为艰难;二是企业间历经数次兼并重组、合并分立,导致财产状况复杂、不动产权属混乱、机器设备毁损丢失、实物库存与财务账簿严重不符,财产定性和权属划分异常困难;三是破产企业职工、抵押权人、建筑工程款优先权人、金融债权人、其他普通债权人、企业房屋场地承租人等利益主体诉求多样,利益交织,信访压力巨大。

针对7户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,济南中院联合市有关部门成立破产联动办公室,建立以法院为主导,以国资委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清算组成员的破产联动工作机制,通过案件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,协调解决资金筹集、金融债权收购、资产处置、职工安置、信访维稳以及涉土地、房产、工商、税务、社保等大量历史遗留问题。

摸清“病症”,才能“对症下药”。在开展大量艰苦细致调研的基础上,济南中院依法指导企业制定《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项目、计算方法及政策依据》,确定了同类职工同一标准进行补偿的方案,并获得职工代表大会的高票通过。同时,协调市国资委解决了由于拖欠社保费导致的企业无法办理减员手续,职工无法享受失业、保险待遇的难题。案件受理后,济南中院及时指导管理人按照《职工安置方案》规定与职工解除了劳动关系,协调人社部门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,确定了企业留守人员,稳定了职工情绪。

为加强产权保护,避免国有资产流失,济南中院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市政府支持,实现了“三个指导”:一是联合财政部门指导企业对合理损耗进行财务核销;二是指导企业依法查找和追回去向不明的财产,分类做好财产登记和产权定性;三是指导企业对不法侵占、贪污企业资产的违法违纪行为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。

7户破产企业因企业财产大部分抵押给金融机构,此类债权优先受偿,按顺序清偿债权将导致职工债权无法清偿。对此,济南中院坚持以市场化方式破解冲突,加大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,环环相扣,步步为营,积极稳妥处置破产企业财产,依法平等维护各方利益。在破产程序开始前,协调政府先行收购全部金融债权,有效化解了职工债权和抵押债权的冲突。在破产审判期间,指导管理人依法将企业租赁合同改为不定期合同,不仅增加了企业收益,也解决了租赁合同导致破产财产拍卖成交困难的问题。在政府收回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后,积极动员国有企业参与竞拍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建筑物,确保房地所有权人一致,有效避免了房地产权属不一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难题。

“疗效”好,才是真的好。2018年12月,经过4年的艰苦努力,济南中院成功审结了上述7家市属国有困难企业破产案件,交上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:该系列案件共清理关联“僵尸企业”21户,清理债务74.75亿元,安置职工2万多人,清偿职工内债3.91亿元,盘活划拨土地1007.39亩,房屋建筑物40余万平米。

“破产救治”:一个审判团队的“三专”故事

进入诉讼程序的破产案件大多法律关系复杂,利益交叉点众多,差不多每一交叉点上都打着一个“死结”。 “企业太想重生了!所以,我下决心要通过司法程序帮助企业解套,把他们救出来!”严琳琳说,在裁定受理之前必须首先考虑到企业职工安置问题,这是破产审判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。

在严琳琳的带领下,济南中院破产审判团队形成了一个雷打不动的“惯例”:每次参加完债权人大会后,办案法官都要赶到涉案企业现场查看情况,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,并再三叮嘱企业一定要做好防火、防盗工作,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。

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,提高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,济南中院成立全省首家破产法庭,由6名员额法官、4名法官助理和2名书记员组成新型审判团队,形成专业法庭、专业法官、专业指导 “三专”破产审判机制。被誉为“破产审判专家”的林瑞国法官,2000年以来,已审理了中国济南化纤总公司、天同证券、山东佳辰等十多起破产案件,积累了丰富的审判经验。在审理山东佳辰破产重整一案时,针对该企业名下土地升值潜力巨大的现实,提出“破产重整”和引进战略投资人两项建议,得到合议庭采纳。该企业实现重整后,清偿率达到100%。

还有李毅斌、刘培森、赵永先、吴魁、武峰、李婷、王纯雨、蒋名蕾……近年来,这个审判团队中的每个人都怀揣梦想,在破产审判的司法实践中砥砺前行,让个体优秀最终汇聚成团队的优秀和济南中院的亮点。

为破解无产可破案件启动难的困局,济南中院与司法行政部门联手,建立破产管理人协会,从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中按比例提取援助资金,用于垫付将来破产费用不足案件的启动资金。同时,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,申请破产费用综合保障基金,与援助资金一起形成资金池,解决了部分案件破产管理人“既出钱又出力”的难题。

为加强审判指导,完善裁判规则,济南中院制定印发了《破产审判操作指引》和《破产管理人工作指引》,实现了“两个规范”:一是规范听证、立案受理、审理、财产处置全流程,明确每一环节的规定动作,细化每一阶段的操作要领,确保了破产法官、管理人专业、高效地办理破产案件;二是规范人民法院、管理人和债权人会议之间的关系,明确管理人的工作原则的行为标准,有力地推动了管理人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。


友情链接

地址: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415号艺馨大厦      电话:0546-7712348       客服邮箱:tianzhengzhiku@163.com

版权所有 天正智库 CopyRight ©2024 tianzhengzhiku.com